盘县志·上卷(1986-2008)
第六篇 人事 劳动 社保 民政
第二章 民政
第十一节 勘界
第一节 基层组织
第六节 社会福利
第十节 殡葬管理
第九节 社团管理
第八节 收容与救助
第二节 救灾救济
第七节 婚姻登记
第四节 拥军优抚
第五节 退役军人安置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