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权政协卷 人民代表大会志
第四篇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二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第三节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十三)《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