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新方志 > 伊犁地区民政志(1716~1995) > 第三节 民政部门在社团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

第三节 民政部门在社团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

  • 来源:伊犁地区民政志(1716~1995)/第七篇 婚葬管理与社团登记
  • 编纂单位:新疆伊犁地区民政处
  • 编纂人员:陈久安, 陈萍
  • 页数:2
  • 分类:政治军事外交->社会民政
  • 内容时限:1716-1995
  • 出版时间:199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