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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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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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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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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志》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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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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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政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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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到仓山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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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环保委员会主任林宗棠热心为家乡建设牵线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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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为城门镇亲笔题词——汇三江通四海,创新业兴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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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模一行到仓山区调研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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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一建慰问仓山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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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忠炳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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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守箴视察仓山区万里村村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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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灿到我区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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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村到我区复查人大代表评议公安派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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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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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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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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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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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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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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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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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历届正副主任迎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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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大常委会颁发新一届区政府组成人员任命书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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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二十五周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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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二十五周年文艺专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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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人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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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范美先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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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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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代表仓山小组赴连江县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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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视察《环保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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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视察《劳动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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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检查《关于加强对仓山区现有山地森林保护的议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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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视察《防洪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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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视察《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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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镇人大代表在基层轮流接待群众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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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代表履职进选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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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正在接待选民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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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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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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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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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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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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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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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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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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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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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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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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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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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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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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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文件资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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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代表小组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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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仓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区人大代表小组和实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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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区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试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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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仓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审议、决定本区重大事项内容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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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仓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发仓山区人大代表工作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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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仓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质询案的决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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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仓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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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仓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持证检查视察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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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仓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联系历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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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仓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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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仓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统一人大代表活动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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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仓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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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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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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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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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任免干部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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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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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办案超期限报告备案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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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我区部分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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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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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干部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法律活动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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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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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 报告实行“二审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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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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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仓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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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仓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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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仓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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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仓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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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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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仓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04—2008年依法治区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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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仓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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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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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