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志(1990-2006)
第五编 政务
第一章 民政
第三节 拥军和优抚
第四节 社会救济
第七节 婚丧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九节 勘界工作
第八节 社团管理
第五节 社会福利
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第六节 残疾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