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电力修造厂志(1956-1988)
第五篇 企业管理
第十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七节 法律顾问
第三节 文书档案管理
第八节 企业整顿
第二节 文秘工作
第六节 信访接待
第四节 通讯保密
第五节 民事调解
第一节 办公用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