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土地志
第十章 土地监察
第二节 监察内容
二、清查砖窑、灰窑占地
六、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三、清查干部在城镇建私房占地
一、清查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
四、清查公路沿线违法占地
五、查处农村居民违法占用宅基地
七、开展“三无”乡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