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卫生志》(上册)
第六章 医疗服务
第七节 城市医务人员下放
第四节 战伤与灾害事故救护
第一节 门诊
第三节 急救
第二节 住院
第十一节 医学检验中心社会化服务
第八节 健康检查
第九节 残疾人康复
第六节 扶贫支边
第十节 社区卫生服务
第五节 巡回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