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志(卫生医药卷)
第二章 医疗与护理
第一节 西医
十二、检验科
十、口腔科
十三、放射科
六、儿科
十五、核医学科
二、外科
七、妇产科
十四、病理科
十一、皮肤科
九、耳鼻咽喉科
五、肿瘤科
十六、护理
一、内科
三、骨科
八、眼科
四、烧伤整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