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鞍山工务器材厂志》(1935-1994)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四节 职工教育
第一节 后勤服务
第七节 治安保卫
第二节 计划生育
第六节 信访工作
第三节 医疗卫生
第八节 基本建设
第五节 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