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志
第二十二卷劳动人事
第一章劳动就业
第四节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录用
第一节用工形式
第五节城镇劳动力就业安置
第七节职工队伍
第六节停办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落实政策人员安置
第二节失业人员安置
第三节征用土地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