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卫生志
第五章医疗卫生事业
第二节建国后的医疗卫生事业
十二、红十字会
九、大衾医院
十、药品检验所
三、卫生防疫站
四、工人医院
一、人民医院
十三、镇医院、卫生院
五、妇幼保健院
十一、口腔病防治中心
二、中医院
六、结核病防治所
八、红岭医院
七、皮肤病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