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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福利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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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清远县志/卷二十民政
编纂单位:
清远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条目类型:
志
编纂人员:
郑建光;张成芳;邱振刚;伍时亮
页数:
4
分类:
政治军事外交->社会民政
内容时限:
1911-1987
目录:
清远县志
卷二十民政
第四章社会福利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福利
六、特赦人员的救济
五、老弱残退职工的救济
二、孤儿教养
四、盲流人员的收容遣送
三、残疾人员照顾安置
一、五保户供养
七、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