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志
第十七篇政治大事记
第三章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大事
十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四、肃反、审干
三、对私改造
十三、实行直接选举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
一、镇反运动
十二、落实“四类分子”的摘帽政策
十八、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十七、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五、整风、反右
八、“反右倾”运动
九、“四清”运动
七、人民公社化运动
十一、改正错划右派,平反冤假错案
六、“大跃进”
十四、首届县政协成立
十五、实行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