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志
第十四篇政权设置
第一章行政机构
第一节建国前的县级行政机构
三、县知事公署(民国7年至民国18年)
四、县政府(民国19年至民国38年)
二、县行政公署(民国2年至民国6年)
一、县公署(民国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