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民政志
第四章烈士褒扬
第五节烈士纪念馆
五、其他革命文物(48件)
四、新中国建立前民兵武器(38件)
一、革命烈士遗像(58幅)
三、烈士遗物、遗作、信件、手迹(照片36张,手迹原物2件。遗作抄件2件,烈士照片原物1件,复印件9张)
二、烈士遗物(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