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二轻工业志
第十一章文存
第四节川府发[1984]1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城镇集体工业的若干规定
第二节国务院国发[1984年]163号。国务院同意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轻工业集体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三节川委发[1979]85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第一节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6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