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志 第四册
卷三十三财政税务
第四章税赋捐税
第七节其他税捐
四、福建省重点建设资金
三、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五、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一、地方杂捐
二、渔业税
六、教育费附加
七、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