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志 第四册
卷三十三财政税务
第四章税赋捐税
第三节财产及行为税
四、车船使用税
三、车船使用牌照税
十二、集市交易税
六、印花税
九、筵席税
二、房产税
一、城市房地产税
八、遗产税
五、屠宰税
七、文化娱乐税
十、特种消费行为税
十一、牲畜交易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