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志 第四册
卷三十三财政税务
第四章税赋捐税
第二节所得税
十六、企业所得税
九、利息所得税
十二、集体企业所得税
七、综合所得税
八、工商所得税
十、国营企业所得税
十三、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十七、个人收入调节税
三、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十五、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五、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
六、一时营利事业所得税
十一、国营企业调节税
一、营利事业所得税
十四、私营企业所得税
十八、个人所得税
二、薪给报酬所得税
四、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