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志
第十三篇 人事 劳动 民政
第三章 民 政
第五节 社会福利
第六节 救济、救灾
第八节 婚姻管理
第七节 收容遣送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勘界管理
第九节 民间组织管理
第十节 殡葬管理
第十一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三节 优待抚恤
第四节 离退休退役人员安置
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