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志
社会篇
第四十二章 民政
第八节 残疾人组织与活动
第七节 殡葬管理
第九节 老龄工作
第六节 婚姻登记
第五节 社会福利事业
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第二节 优抚、“双拥”工作
第十节 下乡与安置
第四节 社会救济与赈灾
第三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十一节 社会团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