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 第四十六卷 文学艺术志
第二十四篇 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章市、地文化行政机构
第五节 大庆市文化局
第二节 齐齐哈尔市文化局
第十三节 牡丹江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十节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十四节 鸡西市文化局
第八节 绥化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七节 黑河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十七节双鸭山市文化局
第十五节佳木斯市文化局
第一节 哈尔滨市文化局
第十一节 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十二节 牡丹江市文化局
第三节 鹤岗市文化局
第六节 嫩江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第四节 伊春市文化局
第九节 七台河市文化局
第十六节合江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