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属工艺品厂志
第十章附录
附录九:常州市轻工业公司、常轻计(85)第106号
关于将常州市金属工艺品厂竹器车间调整给常州市铝制品厂的通知
四人员和公司福利
六两厂完成交接工作后具体业务资料的交接办法
五其他有关具体事项
一固定资产、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全部无偿调整给常州市铝制品厂
三常州市金属工艺品厂在将上述一二项合计总金额相应减少联社资金
二流动资金竹器车间生产的竹器产品,在产品、原辅材料全部无偿调整给常州市铝制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