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 政府志
附录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的伪河北省公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1月至三十四年(1945)8月]
第四节施政
二、实行经济掠夺政策
(三)对交通运输业的控制
(一)对农业的掠夺
(二)对工矿业和电力的掠夺
(四)对金融的垄断
(五)征收苛捐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