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 政府志
第七章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民国三十八年(1949)8月至1955年2月]
第四节施政
三、进行互助合作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