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 政府志
第四章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民国二十七年(1938)1月至三十七年(1948)5月]
第五节施政
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和科技事业
(一)教育事业
(四)科学技术事业
(三)医药卫生事业
(二)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