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 政府志
第三章国民政府河北省政府[民国十七年(1928)7月至三十八年(1949)1月]
第四节施政
一、国民政府前期省政府的施政[民国十七年(1928)7月至二十六年(1937)7月]
(三)经济建设
(八)镇压革命活动
(六)办理社会救济
(五)加强社会治安
(七)改良社会风俗
(一)政权建设
(二)整顿财政,改革税制
(四)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