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志
卷十八民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十、殡葬工作
四、优待
三、抚恤
二、褒扬
五、安置
十一、拥军支前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九、婚姻登记
八、支援革命老根据地建设与扶贫
七、社会福利
一、概况
六、社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