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志
第三十五章 文化艺术
第一节 机构
第六节 文艺创作
第九节 文化管理
第七节 摄影 书法 美术
第三节 青少年文艺活动
第八节 图书
第四节 文艺演出和文艺汇演
第二节 培训基层文艺骨干
第五节 社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