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志
卷二十一 政法
第一章 公安
第八节 监所管理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第十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一节 户籍管理
第十一节 消防
第六节 禁赌
第七节 交通安全
第九节 危险物品管理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第五节 禁毒
第三节 改造“四类”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