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林学院院志
第十二章 行政建制
第五节 院(校)级工作委员会
六、治安保卫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
十四、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
十一、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福利委员会
十、学报编辑委员会
八、房屋分配与调整委员会
十二、学位委员会
十六、教材委员会
四、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三、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七、校园绿化委员会
九、爱国卫生委员会
五、体育运动委员会
十五、中级职称(教师)评审委员会
二、学术委员会
一、校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