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志
下篇 新中国成立后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第五章施政举要
第二节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二、主要工作
(五)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二)大力发展地方工业
(六)加强财政管理,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七)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九)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发展
(一)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八)贯彻《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
(三)完成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