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志
下篇 新中国成立后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第二章职官
第三节吉林省人民委员会(1955.2~1967.1)
四、吉林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吉林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1958.7~1963.12)
五、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职官
三、吉林省第三届人民委员会(1963.12~1967.1)
六、各市、地、州人民委员会、专员公署职官
一、吉林省第一届人民委员会(1955.2~1958.7)
附录:吉林省军区生产办公室职官(1967.3~1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