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志
下篇 新中国成立后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第二章职官
第一节吉林省人民政府(1949.10~1950.4)
四、各市人民政府、专员公署职官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