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志
上篇 清朝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第三章东北沦陷时期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第二节施政举要
七、抢占中国土地,安置日本移民
六、推行金融统制,收刮民财,聚敛和掠夺资金
三、征抓劳工和“勤劳奉仕”,掠夺劳动资源
二、参与军事“讨伐”,强行集村并屯,屠杀抗日军民
四、实行农产品出荷和生活必需品配给制,大量掠夺粮食
八、推行殖民主义文化教育,奴化人民思想
五、推行经济统制,掠夺矿产和森林资源
一、推行法西斯专政,残酷镇压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