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志 人大志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八节主任会议
第九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第五节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六节人事任免
第七节 指导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
第十节 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四节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节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一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