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税收志
第二篇 民国时期安徽税收
第二章 税收种类
第十四节 遗产税
第一节 盐 税
第十九节 当 税
第二十一节 牙 税
第十七节 船捐、使用牌照税
第二节 常关税
第十六节 检查费、战时产销税、战时消费税
第八节 统税、货物税
第十节 营业税
第十八节 房 捐
第二十三节 营业牌照税
第二十五节 杂项捐税
第六节 矿产税
第五节 米粮厘捐和护照费
第二十节 牲畜税
第七节 烟酒税
第十三节 印花税
第九节 契 税
第二十二节 屠宰税
第十五节 土地税
第二十四节 筵席税和娱乐税
第三节 厘 金
第十一节 所得税
第十二节 过分利得税
第四节 茶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