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志
第十四编 公安司法
第二章 社会治安
第十节 看守
第五节 打击刑事犯罪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第九节 交通管理
第七节 消防管理
第八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第六节 户籍管理
第四节 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
第一节 清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