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行政志
第六章法制宣传教育
第四节宣传形式
五、法制展览、法制黑板报展评
四、法制文艺演出
一、法制课、法制讲座、演讲团
六、大众传媒法制宣传
三、法律知识竞赛
二、法制(《宪法》)宣传日(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