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大事记
一九五三年
五月
中国人民银行、外贸部、海关总署对“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作出部分修改
政务院明确所属各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领导关系
财政部同意农村信用合作社暂缓课征工商税
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就办理国营商业短期放款暂行办法中若干问题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