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工业志
附录
二、重要文件辑存
(九)华东电业管理局奉中燃部指示决定成立上海电业管理局受本局领导由
(一)国民政府取缔军警政机关部队强用电流的公布令
(六)闸北水电公司公私合营文件
(三)通知美商上海电力公司补办登记注册的公函
(十一)关于更改上海电力公司名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上海第一家中外合资“沪西电力公司”的注册执照
(七)上海公私合营电业第一家签订的租赁协议书
(八)为调整闸电、南电、浦电及沪南电力处的组织机构通告周知由
(十三)关于成立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批复
(十)水利电力部关于成立上海电力公司的批复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
(五)上海市人民政府对法商电车电灯公司收归公营的命令(二件)
(十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电力工业局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