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通志下
第九卷 工人运动志
(四)法规制度
1950年2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
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31年9月颁布的湘赣边区苏区赤色工会暂行组织
1934年4月颁布的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
1941年11月颁布的晋冀鲁豫边区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
1926年5月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劳动法大纲
1937年6月颁布的国家工厂工人须知
1944年9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保护农村雇工的决定
1949年11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
1941年9月陕甘宁边区关于公营工厂工人工资标准的决定
1933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违犯劳动法令惩罚条例
1949年1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
1922年5月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
1925年5月制定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
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在国营、公营工厂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的实施条例
1931年2月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法草案
1922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
1950年9月东北人民政府关于公营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指示
1950年3月政务院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头制度暂行处理办法
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954年5月颁布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1942年5月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制定的战时公营工厂集体合同准则
1953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1941年11月颁布的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
1945年11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定中小学教职员待遇标准的决定
1930年颁布的赤色工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