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志
卷 九
第十七篇 文化艺术
第一章 文化事业单位
第四节 电影公司
第一节 文化馆、站
第六节 档案局
第九节 文化团体
第五节 文物保管所
第三节 新华书店
第七节 广播电视局
第八节 影剧院
第二节 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