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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

  • 来源:北京市昌平县地名志/十、附录
  • 编纂单位:昌平县地名志编辑委员会
  • 条目类型:
  • 编纂人员:赵大鹏, 孙宝来
  • 页数:40
  • 出版单位:北京出版社
  • 分类:地情概况->地名
  • ISBN:7-200-03332-4
  • 内容时限:0000-1997
  • 出版时间:1997年10月
目录:

北京市昌平县地名志

十、附录

(二)地名工作文件汇编

地名管理

北京市地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名公社更名的通知.(80)京地字第16号一九八。年七月十六日

北京市公路管理处关于公路命名的几个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管字(82)第254号一九八二年九月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政政字第70号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地名委员会等颁发《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廿七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文化部关于加强对地名工具书编辑出版管理的通知。(84)中地字第13号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昌平县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昌政发[1983]20号一九八三年五月四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名称管理的通知京工商发(1994)187号

中国地名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认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七月三十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地名普查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80)中地字第09号一九八O年五月十日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北京市地名领导小组关于凡以地名命名的工商企业名称进行一次检查的通知。(84)市地字6号(84)工商企字220号一九八四年五月廿一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颁发《中国地名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地发(1990)第5号一九九O年四月廿八日

中共昌平县委办公室、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昌平县部分地区设置建制镇的通知。昌办发(1990)30号一九九O年六月廿六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规定。政务院政政邓字第139号令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八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五月廿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通知民行函(1996)252号

昌平县人民政府发布《昌平县居民楼邮政工作管理办法》。昌平县人民政府令1993年第3号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

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6]11号一九八六年一月廿三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关于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通知。(84)中地字17号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廿五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民政部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行发(1996)17号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79]305号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1983)46号一九八三年三月十六日

民政部、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通知中地发(1988)第15号

中国地名委员会发布《城市街道名称汉语拼音拼写规则(草案)》。(80)中地第字15号一九八。年八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居民楼邮政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第21号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地名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地名标志不得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