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地区志
第四编 文化社会
第三章 文化
第十一节 著名文化艺术单位
第十节 文化市场管理
第八节 美术书法摄影
第三节 戏剧与曲艺
第一节 文化设施
第五节 图书
第九节 文物
第十二节 著名文艺工作者
第六节 档案
第四节 电影
第二节 文学创作
第七节 音乐与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