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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治法规

  • 来源:河南省志 人民代表大会志/第五章 法制建设
  • 条目类型:
  • 编纂人员:杨万生
  • 页数:15
  • 出版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
  • 分类:政治军事外交->人民代表大会
  • 内容时限:0000-1987
目录:

河南省志 人民代表大会志

第五章 法制建设

第一节 政治法规

八、关于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县的决定

十八、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二十九、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若干规定

三十、河南省禁止赌博条例

十七、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办法

二十四、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一、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委员会的决定

二十、关于增加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三十二、河南省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条例

三十四、郑州市行政收费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试行)

四、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关于全省分期分批全面开展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决议

三十三、郑州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洛阳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

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议

二、关于将原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的局改为厅的决议

十六、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暂行办法

六、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征收诉讼费的试行办法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收取民事诉讼费用的暂行办法

二十五、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二十六、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十五、关于台前、滑县、舞钢区和部分社、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前换届的决定

二十八、关于启用计算机表决系统的决议

二十三、关于将原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分别改为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决定

七、关于刑事办案期限和审批手续问题的决定

三十一、河南省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三、关于将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行政公署的决定

二十一、关于将省六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十二、关于增加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副省长、副市长名额的决定

十、关于省人民代表可以随时检查物价的决定

九、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小组的决定

十四、关于部分省辖市人大提前换届和各县(市)、市辖区、乡、镇人大推迟换届问题的决定

十二、关于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决议

十三、关于设立省六届人大法律、财政经济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决议

二十七、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