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县地名志
第十部分 附录
(6)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集安镇、青石镇、街路胡同命名的通知》
(3)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荒岔等大队更名和居民委员会命名的通知》
(5)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启用自然屯名称的通知》
(2)通化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批准集安县部分生产大队更名的决定》
(4)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果树场设乡、清河乡改镇的通知》
(7)集安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集安县凉水朝鲜族乡的通知
(1)吉林省民政厅《关于金厂等二十四个乡改镇建制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