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县计划生育志
第四章 政策规定
第三节 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第四节 特殊情况照顾生育的规定
第七节 对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患者的治疗和生活照顾的规定
第六节 对破坏计划生育者严肃处理的规定
第五节 限制计划外生育的规定
第八节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定
第一节 提倡晚婚晚育的规定
第二节 鼓励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