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志
卷八 文 化
第二十三编 文化科技志
第一章 文化事业
第九节 电影放映、幻灯
第七节 报纸
第十节 职工俱乐部
第四节 书店及图书发行
第六节 剧团和剧场
第三节 图书馆及馆藏图书
第一节 地方志编纂
第八节 广播电视
第二节 文化馆和文化站
第五节 档案